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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記主題:巴基斯坦簽證(二)和Ted大吵一架!
旅遊日期:2001-02-16
發信日期:2001-02-25
旅遊地點:巴基斯坦
發信地點:Rawalpind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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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基斯坦
整個週末,腦中都縈繞著巴基斯坦簽證的問題。在網路上尋找相關的資料,我想去過巴基斯坦的台灣人應該只有極少數人,尤其是女人更是寥寥無幾。在Mook網站中只找到一位曾經前往巴基斯坦的男性PJ Huang,高興地以為找到了救星。
而當週一再去巴國大使館辦理時,正巧碰到一位正要前往巴基斯坦談生意,也是來自台灣的年輕男性,其年紀與我相當,我高興不已,與他交換意見,以為這會兒一樣有台灣人要前往巴基斯坦,簽證應該更好辦才對。可是卻沒想到我們兩人的立場與準備方向完全不同。
他手中已經準備好所有相關與無關的全部資料:有公司邀請函、台灣法院證明、台灣公司證明、銀行證明、推薦信、個人證明文件、相片、申請表格、護照等等。其受理人員當然對他有特別待遇。而我手中除了護照與已經填好的申請表格和相片之外卻是一無所有。Ted責怪我為何沒有事先將相關資料準備好,我當時心情非常不好,自然而然就和Ted大吵一架,之後,我決定自己獨自將此簽證辦好,不想假手於他人,連Ted也一樣。
巴國大使館的櫃臺受理人員告訴我,必須要有一份印度的法院公證證明(Affidavit)才可核發給我簽證。我根本不知道要如何取得印度法院的公證證明,於是我先到了一趟台北經濟與文化中心(Taipei Economic & Culture Center),請他們幫我開了一張證明文件,再跑一趟巴基斯坦大使館,希望他們可以此台灣政府開示的文件通融核發。怎知,還是得到同樣的回答,我還是得準備一份印度的法院公證證明。這會兒,我才知道他們並不是說著玩的,我還是乖乖的趕快去想辦法,按照他們所說的內容準備才是。
還好,巴國大使館的受理人員讓我參考了所謂的"法院公證證明函"(Affidavit),心中有了大致應該擬定的項目之後,回到Paharganj的Main Bazaar隨便找了家網路店,將它打好列印出來。打探清楚德里法院的路之後,再匆匆忙忙搭了三輪車前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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